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服务体系,结合学院实际,特编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党(院)办。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院编制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教职员工、在校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可以在学院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学院党(院)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1.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具体网址:( http://www.tourzj.edu.cn/) ,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及学院各职能部门网站公开。
2.根据需要通过编印制度汇编、教师手册、学生手册、年鉴等文本形式公开,置于学院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图书馆、学生事务中心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相关资料发放给教师和学生。
3.学院还将采用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包括校报校刊、校内广播、校园网、OA办公平台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教职员工、在校生和其他相关主体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学院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由学院党(院)办公室受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16: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校务信息,应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党(院)办领取,也可以在本院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tourzj.edu.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党(院)办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各职能部门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2)传真或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院党(院)办的受理邮箱。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学院党(院)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院掌握的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学院办公室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的职能部门,及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院党(院)办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学院监察审计室投诉。
监督电话:0571-82877726;
办公地址:萧山高教园区爱知路1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组织宣传部监察审计室;
邮编:311231。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