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 2011/11/15      被阅览数: 次     供稿: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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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浙旅院学〔201016号)

 

遵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为综合考核学生在校表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培养优秀的旅游业管理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我院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

第三条              新生进校后,由各系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学生手册》的测评工作,班主任负责监考、阅卷和成绩登记。

第四条              各班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测评小组,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5名经民主推荐思想品行好、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的职责是组织班级每位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后,交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须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第五条              各系党总支书记组织成立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系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上报院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学生处负责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第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一次,每一学年的开学初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测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内容详见《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2)。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2.其他评分标准

 

 

 

 

 


附件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姓名

 

班级

 

综合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加分

实加分

备注

1

社会工作加分

3 10

 

参照附件3表一

2

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理事,优秀社团干部、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

212

 

参照附件3表二

3

各类比赛

0.2512

 

参照附件3表二

4

社会实践、志愿者

院或系组织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无偿奉献类)

37

 

院团委及系列表统计,按比例给357

个人暑期社会实践

1/

 

 

5

通报

表扬

院发文

8/

 

社会上表扬需经院或系审核加分

院内部门、系通报表扬

5/

6

撰稿

省级

4/篇、次

 

 

市级

3/篇、次

院级

2/篇、次

7

优秀寝室

学院大型检查

10/

 

寝室长加2/

平常检查

2分/

 

寝室长加0.5/

8

全勤(事假中不包括公假)

5/每学期

 

 

 

 

加分合计

 

 

序号

项目

标准扣分

实扣分

备注

1

违纪行为

1040

 

参照附件3表三

2

旷课

5/2学时

 

 

3

其它

表现

迟到或早退

2/

 

 

使用违禁电器

10/

 

 

无故夜不归宿

5/

 

 

 

扣分合计

 

 

学年成绩平均分

 

参照附件3表四

注:综合分=(基本分60+实加分-实扣分)×30%+学年成绩平均分×70%


附件2

其他评分标准

表一、社会工作加分表

素质分

院级主要干部

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正、副职负责人

10(正职)

8(副职)

院级干部

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门正副负责人;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正副0负责人

7(正职)

6(副职)

系主要干部

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门正副负责人 、广播台台长、各社团正副会长、各公寓楼正副楼长、班长、班级团支书(同班长)、学习委员(按副职)

5(正职)

4(副职)

其他干部

各级团学社干事、班委成员、广播台播音员、院报记者

3

注:当有多项职务时,按就高原则单项加分。

 

表二、评优以及各类比赛加分表

级别

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社会实践、志愿者或其他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其他各类比赛

一等奖(第一二名)

二等奖(第三四名)

三等奖(第五六名)

鼓励奖(第七八名)

参与者

备注:各类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国家级

15

15

9

15

12

9

7

5

省级

12

12

6

12

9

6

4

2

市级

9

9

4.5

9

7

4

2

1

院级

5

三星5

2.5

5

3

1.5

1

0.5

二星3

一星2

系级

/

/

/

2.5

1.5

1

0.5

0.25

 

表三、违纪行为扣分表

违纪处分类型

留校察看

记过

警告

通报批评

扣分分值

40

30

20

10

 

 

表四、五级分制与百分制换算表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90

80

70

60

40

 

注:1.学生一学年所学每门考试、考查课程成绩相加等于总分。

2.考试作弊该课程成绩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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