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实施办法
(浙旅院人〔2010〕31号)
为加强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师“行业职业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浙旅院人〔2009〕159号),全面提升教师行业职业能力,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
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综合素质好,实践技能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二、选派类型
1.学院选派:由人事处、产学合作处牵头,各系部配合实施。原则上以脱产形式挂职。
2.系(部)选派:由各系(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原则上在业余时间通过企业联系点形式挂职。
三、选派对象
任职期内,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不满6个月的专任专业教师。
四、选派程序
1.产学合作处牵头会同各系(部)联系确定行业企业单位,公布挂职锻炼岗位;
2.各系(部)根据本部门的师资培养计划及专业教师的挂职锻炼意愿,组织专业教师申报,并填写《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申报表》(附件2);
3.人事处、产学合作处根据申报情况及挂职锻炼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挂职锻炼教师名单;
4.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选派人员。
五、具体要求
1.原则上专业教师在同一任职期内应有累计6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合作研发、行业培训或指导学生实习的经历。各系(部)派出挂职锻炼(含学院派出和系部派出)的教师时应优先考虑尚无挂职锻炼经历的专业教师,五年内一般不重复选派教师在同岗位挂职,从企业一线调入的专业教师进校五年内可暂不考虑。
2.积极鼓励专业教师到行业一线参与多种形式的挂职锻炼。各系(部)要因势利导、因时所需,依照“普及、强化、提升”的原则,切实做好本部门挂职锻炼计划,并明确教师挂职锻炼的目标和任务。
3.挂职锻炼教师应与学院签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附件3)。在《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中明确教师在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即应完成的任务或取得的成果,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4.经学院选派赴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原则上要求全脱产。被选派脱产挂职锻炼的教师如确需承担教学任务的,应填写《专业教师脱产挂职锻炼期间承担教学任务审批表》(附件4),经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且每周课时不超过4课时。
5.挂职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或延长挂职的,则应由本人或系(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挂职单位和学院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或延长挂职。
6.08年以后进入我院的专业教师,如无任教专业的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应在进校三年内的寒暑假期进行挂职锻炼。新教师在入校三年内,累计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6个月。
7.各系(部)选派的挂职教师应于每学期初报《部门选派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汇总表》(附件5)给人事处备案。
六、津贴待遇
由学院选派脱产挂职锻炼的教师享受如下待遇:
1.继续享受学院工资、同城贴、考核奖、岗位津贴、各类福利和社会保险;
2. 按满工作量(10课时/周)的标准发放挂职津贴。其中90%的挂职津贴按月发放,剩余10%的挂职津贴纳入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如承担教学任务的,周授课4课时以内(含)的工作量津贴每月全额发放,超过4课时的部分不再发放工作量津贴;
3.教师经学院选派在寒、暑假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按10课时/周的标准发放挂职津贴,根据实际挂职天数全额发放。
七、考核管理
1.挂职锻炼考核采取企业考核与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事处和系(部)不定期进行督查。
2.出勤考核:教师挂职锻炼期间,如需请假应事先向挂职锻炼单位和学院人事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按学院考勤管理规定办理;如无故缺岗,给予扣除工作量津贴500元/次,并按学院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3.目标考核:挂职锻炼结束,教师应上交《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附件6),人事处根据签订的《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的相关内容考核。
4.教师如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则不再享受剩下的10%津贴,且不计入挂职锻炼时间。
5.挂职锻炼结束后的五年服务期内或挂职锻炼培养期内调离学院的,应归还挂职期间相关费用,包括工作量补贴、半年奖、年终奖及挂职期间的各类补贴等,费用根据服务期限等额递减。
八、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浙旅职院〔2008〕117号)同时废止。与本文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1.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申报表
2.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
3.专业教师脱产挂职锻炼期间承担教学任务审批表
4.部门选派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汇总表
5.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
附件1: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
所在部门 |
|
是否取得双师资格 |
|
现主要
任教课程 |
|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及任职时间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年毕业于 院校
专业[修业 年,获 学历 学位] |
上一次挂职锻炼情况 |
年 月 至 年 月以脱产( )/半脱产( )的形式在 参加挂职锻炼,累计 个月。 |
拟挂职
锻炼单位 |
|
部门或岗位 |
|
邮箱 |
|
联系方式 |
|
锻炼时间 |
□业 余(寒暑假、教学空余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脱 产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系(部)
推 荐
意 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审核意见:
(盖 印)
年 月 日
|
院长办公会议意见:
|
|
|
|
|
|
|
|
|
|
附件2: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
甲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乙方:
经甲方选派,同意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 (单位) (岗位) 挂职锻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职责(应加盖系部公章):
(一)挂职锻炼期间,自觉遵守所在企(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达到锻炼的预期目标,应完成的任务和取得的成果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认真参加学院的年度考核。
(三)锻炼结束,向学院人事部门递交《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并及时提供相关归档资料。
二、甲方依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提供相应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保障。
三、考核管理
1.甲方根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对教师进行考核管理。
2.乙方在挂职锻炼结束后的五年服务期内或挂职锻炼培养期内调离学院的,应归还挂职期间相关费用,包括工作量补贴、半年奖、年终奖及挂职期间的各类补贴等,费用根据服务期限等额递减。
四、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所在系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人事部门代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专业教师脱产挂职锻炼期间承担教学任务审批表
姓名 |
|
部门 |
|
挂职锻炼单位 |
|
岗位 |
|
挂职锻炼起止时间 |
|
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
授课时间 |
|
周课时数 |
|
课程名称与
授课对象 |
|
审批意见 |
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教学
院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
填表时间:
附件4:
部门选派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汇总表
序号 |
派出教师
姓名 |
挂职锻炼单位 |
岗位 |
挂职锻炼
时间 |
工作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
姓名 所在部门
挂职锻炼单位及岗位
挂职部门负责人
挂职锻炼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挂职锻炼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可另附页)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挂职锻炼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 年 月 日 |
系(部)
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