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浙旅院党委〔2010〕1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学院目标管理,科学、规范地考查各部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更好地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不断领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 注重工作质量与工作实绩;
3.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4.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考核A:行政(教辅)部门(共计16个部门):
办公室、组宣部(统战部、监察审计室)、人事处(工会)、教学督导室、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产学合作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图书信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办)、后勤服务公司
考核B:教学系(共计7个部门):
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
考核C:社科部(基础部)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15日启动,次年1月底完成。
四、组织领导
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综合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五、考核内容
行政(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以考核学院下达给各部门的达标任务完成情况为核心,重点考核各部门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效果;教学部门(包括教学系和社科部)重点考核系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考核程序
1.自查申报: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和分值进行自查评分,于当年12月15日前向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提交自评得分说明及审核材料。材料应包括自评得分、工作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其他工作业绩和不足等;
2.考核: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
3.公示: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确定等次:提交学院综合考评委员会讨论审定;
5.公布考核结果。
七、考核等级和考核结果的效用
(一)考核等次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行政(教辅)部门前三位为优秀等次,教学系考核前二位为优秀等次,社科部(基础部)的分数与教学系第二位相同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行政(教辅)部门排名最后二位,教学系排名最后一位,社科部(基础部)总分低于教学系最后一位,且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此外,连续两年行政(教辅)部门排名最后二位,教学系排名最后一位,社科部(基础部)总分低于教学系最后第一位为不合格等次。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部门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学院较大经济损失;
(3)出现群体性学生事件;
(4)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并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党政纪律处分;
(5)由考核工作小组确定不能为优秀的其它情形。
(二)考核结果的效用
1. 部门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院授予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奖励部门人员人均500元;
2.部门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全院通报批评,取消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当年中层干部考核优秀的资格,部门人员人均扣发500元。
以上所涉及的部门人员为人事处核定的在册人员(含后勤服务公司企业编制人员),部门人数以人事处当年12月31日核准的人数为准。学院以“500元/人*人数”的标准进行奖励或扣除,具体分配办法由部门负责执行。奖励金额由学院开支;扣除部分由人事处从部门年终考核奖核拨总数中扣除。
八、工作要求
学院实施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旨在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工作创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根据考核评价指标,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部门工作考核档案,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综合考评委员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考核A(表一):学院行政(教辅)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总表
2.考核A(表二):学院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测评表
3.考核A(表三):学院行政(教辅)部门任务达标考核表
4.考核B&C(表一):学院教学系、社科部(基础部)目标管理考核总表
5.考核B(表二):学院教学系目标管理考核表
6.考核C(表二):学院社科部(基础部)目标管
理考核表
附件1:
考核A(表一):
年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教辅)部门
目标管理考核总表
部 门: 考核时间: 考核总分:
考核指标及权重 |
指标内涵 |
考核分值 |
得分 |
思
想
及
作
风
建
设
20分
|
政治和业务学习(4分) |
部门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经常化 |
每学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各4次以上(有记录):缺扣0.5分/次。[由办公室考核] |
|
廉政建设
(3分) |
部门领导班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制度,廉洁自律 |
廉政建设:好(3),一般(2),差(0)。
[由纪委考核] |
|
纪律情况
(3分) |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遵守学院会议纪律 |
参加学院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缺席扣1分/人次,迟到早退扣0.5分/人次。[由人事处考核] |
|
服务态度
(4分) |
服务态度良好,不推诿不拖延 |
因服务态度差被投诉:扣1分/次。[由监察审计室考核] |
|
节约情况
(3分) |
勤俭办公,自觉节能 |
下班后灯、电器设备未关闭,不在规定的温度开空调扣1分/次。[由资产处考核] |
|
资料管理
(3分) |
部门计划、总结,专题评估,档案整理等 |
没有按时完成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0.5分/次。[由办公室考核] |
|
系部评价(服务对象)
10分 |
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测评表》得分计算 |
|
部门互评
10分 |
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测评表》得分计算 |
|
达标情况
60分 |
完成年度部门达标任务书情况(根据各部门的年度达标任务书考核) |
|
加分
项目
限10分 |
获奖和
工作创新
情况 |
单项工作获上级政府机关部门嘉奖;专项工作突出受到学院嘉奖等,工作有创新举措 |
1.国家级:个人1次5分,集体1次10分;省级:个人1次2分,集体1次5分(以政府机关文件或证书为准);
2.专项工作突出受到学院嘉奖1次1分(以学院书面表彰文件为准);
3.工作创新经考核部门申请,考核工作小组认定,有1项得1分,2项及以上得3分。 |
|
|
|
|
|
|
|
备注:1.考核指标合计总分为100分,加分项目上限为10分;
2.同样事迹按最高荣誉取分;同一事件符合多项扣分标准取最高扣分,扣分不超过指标分值;
3. 部门互评为学院所有行政(教辅)部门和系部为行政(教辅)部门测评,各部门不参加对本部门的测评。
附件2:
考核A(表二):
年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教辅)部门考核测评表
被测评部门: 测评时间:
测评指标
及权重 |
指标内涵 |
测评分值 |
测评得分 |
工作作风
(5分) |
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务实,责任心强,干群关系和谐,工作顺畅 |
好(5)较好(4)一般(2)差(0) |
|
工作创新
(5分) |
实行创新机制或创新制度效果明显 |
好(5)较好(4)一般(2)差(0) |
|
工作业绩
(5分) |
政令畅通,分工明确,取得很好的实际业绩 |
好(5)较好(4)一般(2)差(0) |
|
服务态度
(5分) |
具有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主动配合工作 |
好(5)较好(4)一般(2)差(0) |
|
总计得分 |
|
折合分(得分×50%) |
|
备注:此表由学院所有行政(教辅)部门和系部为行政(教辅)部门测评(统计时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综合考评委员会制(盖章)
行政(教辅)部门达标任务书的确定程序
一、学院依据下列要素确定各部门的达标任务书
1.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2.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发展目标;
3.其他应当考虑的相关要素。
二、确定各部门年度达标任务的程序如下
1.各部门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年度达标任务;
2.学院考核办提出修改意见和单位分值,征求各部门意见;
3.学院综合考评委员会研究确定各部门年度工作达标任务;
4.学院下达年度工作达标任务书。
附件3:
考核A(表三):
年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教辅)部门
任务达标考核表
部门: 负责人: 审核时间:
任 务 目 标 |
规定
分值 |
考 核 分 值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1. |
|
完 成:好( 分) 较好( 分)一般( 分)
未完成:( 分)
未启动:( 分) |
|
|
2. |
|
完 成:好( 分) 较好( 分)一般( 分)
未完成:( 分)
未启动:( 分) |
|
|
3. |
|
完 成:好( 分) 较好( 分)一般( 分)
未完成:( 分)
未启动:( 分) |
|
|
4. |
|
完 成:好( 分) 较好( 分)一般( 分)
未完成:( 分)
未启动:( 分) |
|
|
…… |
|
完 成:好( 分) 较好( 分)一般( 分)
未完成:( 分)
未启动:( 分) |
|
|
总计得分 |
|
折合分
(得分×60%) |
|
|
|
|
|
|
|
|
备注:1. 预设分值总分为100分;
2. 设每项任务目标为X分,完成情况的得分:好为100%X(分),较好为90%X(分),一般为80%X(分);未完成的得分为50%X(分);未启动的得分为0(分);
3. 此表由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打分。
附件4:
考核B&C(表一):
年度学院教学系、社科部目标管理考核总表
考核指标及权重 |
指标内涵 |
考核分值 |
得分 |
思
想
及
作
风
建
设
20分 |
政治和
业务学习
(4分) |
部门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经常化 |
每学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各4次以上(有记录):缺扣0.5分/次。[由办公室考核] |
|
廉政建设
(3分)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情况、廉洁自律 |
廉政建设:好(3),一般(2),差(0)。[由纪委考核] |
|
纪律情况
(3分) |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遵守学院会议纪律 |
参加学院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缺席扣1分/人次,迟到早退扣0.5分/人次。[由人事处考核] |
|
服务态度
(4分) |
服务态度良好,不推诿不拖延 |
因服务态度差被投诉:扣1分/次。[由监察审计室考核] |
|
节约情况
(3分) |
勤俭办公,自觉节能 |
下班后灯、电器设备未关闭,不在规定的温度开空调:扣1分/次。[由资产处考核] |
|
资料管理
(3分) |
部门计划、总结,专题评估,档案整理 |
没有按时完成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1分/次。[由办公室考核] |
|
部门
测评
(10分) |
部门领导班子团结情况、政令畅通情况、服务情况等 |
由考核小组从该系(部)随机抽取部门1/5教职工代表组成测评小组打分。[测评表另发,由考核办考核] |
|
达标
情况
70分 |
详见各系(部)目标管理考核表 |
|
加分
项目
限10分 |
获奖和
工作创新
情况 |
单项工作获上级政府机关部门嘉奖;专项工作突出受到学院嘉奖等,工作有创新举措 |
1.国家级:个人1次5分,集体1次10分;省级:个人1次2分,集体1次5分(以政府机关文件或证书为准);
2.专项工作突出受到学院嘉奖1次1分(以学院书面表彰文件为准);
3.工作创新经考核部门申请,考核工作小组认定,有1项得1分,2项及以上得3分。 |
|
备注:1.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分项考核;
2.达标情况(目标管理考核表)总分为100分,计分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乘70%计入总表;
3.同一事件符合多项扣分标准取最高扣分,符合多项加分标准取最高加分,均不超过指标分值。
附件5:
考核B(表二):
年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系目标管理考核表
部门: 负责人: 自查时间: 审核时间:
一、教学工作 (权重占40%,由教务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小计 |
教学常规管理
(40分) |
教学
计划
(5分) |
教学计划制(修)订时效性与质量 |
①迟交扣1分/专业;②违反或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扣3分/项。 |
|
|
公选课开课 |
以上一学年为基数,新增公选课加0.5分/门,减少扣0.5分/门。 |
|
教学计划实施 |
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修改扣1分/项。 |
|
教学
运行
(10分) |
授课任务书的形成、落实 |
①迟交扣2分/专业;②遗漏、错误等扣3分/项。 |
|
|
授课进度计划的上交时效与质量 |
①迟交扣1分/门;②不交扣5分/门;③填写不齐全退回扣3分/次。 |
|
教师停、调、补课 |
①以及时为基本要求,不及时扣2分/次课;②停调课总量≥2%扣4分,≥3%扣5分,≥4%扣6分;③8周内未补课时,每课时扣1分。 |
|
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
①没有达到每专业每4周1次,扣3分/次;②没有完成学院布置的专题教研活动,扣3分/次。 |
|
研究课、观摩课、公开课开展情况 |
每学年不能少于2次,每少1次扣3分。 |
|
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时效性与质量 |
①迟交扣3分;②错误扣1分/项。 |
|
教学检查 |
非系查发现教师教学差错及事故,丙级扣3分/人次,乙级扣5分/人次,甲级扣6分/人次。 |
|
考务
管理
(5分) |
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
①全省或全国性各类考试组织不当、遗落等2分/生;②监考教师安排不到位,扣2分/人;③期末出卷,迟交扣1分/门,不符合规范出现较大失误,扣3分/门。 |
|
|
学籍
管理
(5分) |
学生注册管理 |
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扣2分/项。 |
|
|
选课、补考和考勤管理 |
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扣5分/项。 |
|
成绩管理 |
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扣5分/项。 |
|
学生学籍管理 |
学籍变更没有及时提交扣3分/生。 |
|
实践
教学
(10分) |
实训、实习基地情况 |
新增示范实践基地,院级(含省级合格)加1分/个,省级加5分/个,国家加10分/个。 |
|
|
|
|
技能比赛组织、参与 |
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省级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国家级三、二、一等奖分别加3分、4分、6分。 |
|
|
实践教学
(顶岗实习过程抽查、
计算机一级、英语等级等) |
①顶岗实习抽查1人次脱岗,扣1分;
②计算机一级通过率(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和英语等级(外语专业除外)通过率在学院内,高出、低于全院平均水平1%加、减1分。 |
|
教材
管理
(5分) |
专业教材征订 |
①迟交扣2分;②漏订扣2分/门。 |
|
|
非《大学英语》教材选用与管理情况(高职高专规划、专用的三年内新教材) |
没有达到60%的标准,每少1%扣1分。 |
|
教学质量管理
(30分) |
课堂
教学
质量
评价
(15分) |
院教学督导 |
按听课结果统计(以一般为基准),优秀加3分/人次,良好加1分/人次,较差扣5分/人次。 |
|
|
系教学督导 |
①以每月随堂评价教师1次/人为基准,增加加1分/人次,减少扣2分/人次,依序类推;②评价结果按学期分析,呈匀态此项不得分;③材料缺乏真实性,此项不得分。 |
|
学生
测评
(15分) |
学生网上测评 |
将两学期测评结果进行全校平均,平均分以下少0.2(含)以内,扣1分;少0.2~0.4(含),扣2分;依次类推。 |
|
|
教学建设成果
(30分) |
教学
改革
成果
(15分) |
教学改革参与情况 |
教改课题立项,院一般加1分/项,院重点加3分/项,厅局级加5分/项,省级加8分/项,国家级加10分/项。 |
|
|
教学改革成果 |
新增教学成果奖三、二、一等奖(项),院级加2分、3分、5分,省级加3分、5分、8分,国家级加8分、10分、15分。 |
|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使用 |
以上一年接纳我校实习生的基地数为基数,每增加1家加1分,每减少1家扣1分。 |
|
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
一年没有开展活动扣5分。 |
|
专业
建设
课程
建设
成果
(15分) |
示范、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
新增示范(重点)专业(个),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
|
|
课程建设成果 |
①新增精品课程,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②新增院级建设课程,加1分/门。 |
|
教材建设项目 |
①新增主编加1分/本,编著加2分/本,专著加5分/本;②新增重点、规划教材(门),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
|
备注:各指标分和指标内涵分中,如果累计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设定分值计;累计分值小于0分的,以0分计。
二、科研工作(权重占15%,由科研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A |
|
平均工作量
(30分) |
全系(院)教师的平均科研工作量 |
①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的计分原则,计算全院(8个教学系部)平均分;②平均分在全院平均分的基础上,每增加10%,加5分;③平均分在全院平均分的基础上,每减少10%,扣5分。 |
|
额定工作量
(30分) |
教师完成基本科研分的人数比例 |
科研考核最低标准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的“基本科研分”要求执行。设教师完成基本科研分的人数比例为P:①55% ≤ P < 60% 扣5分;②50% ≤ P < 55% 扣10分;③45% ≤ P < 50% 扣15分;④ P < 45% 扣20分;⑤无故不能按期结题或中止研究的,每个项目扣1分。 |
|
科研获奖
(20分) |
厅局级及以上科技获奖 |
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和科研成果奖排名加权系数执行。 |
|
科技到款额
(10分) |
为合作企业科技开发与技术服务经费数 |
额定量:①基准值:旅游类专业5万;②省示范建设专业,每个再加5万。
计分:①每高于额定量1万,旅游类专业加1,②每低于额定量1万,扣1分。 |
|
学报工作量
(10分) |
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报》投稿数和录用率 |
设教师为学院学报投稿数达到最低标准(每年人均0.5篇)的人数比例为P:①P < 50% 扣1分;②录用率< 10% 扣1分。 |
|
B |
|
平均工作量
(40分) |
教师的平均科研工作量 |
①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的计分原则,计算全院(8个教学系部)平均分;②平均分在全院平均分的基础上,每增加10%,加5分;③平均分在全院平均分的基础上,每减少10%,扣5分。 |
|
额定工作量
(30分) |
教师完成基本科研分的人数比例 |
科研考核最低标准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的“基本科研分”要求执行。设教师完成基本科研分的人数比例为P:①55% ≤ P < 60% 扣5分;②50% ≤ P < 55% 扣10分;③45% ≤ P < 50% 扣15分;④ P < 45% 扣20分;⑤无故不能按期结题或中止研究的,每个项目扣1分。 |
|
科研获奖
(20分) |
厅局级及以上科技获奖 |
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和科研成果奖排名加权系数执行。 |
|
学报工作量
(10分) |
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报》投稿数和录用率 |
设教师为学院学报投稿数达到最低标准(每年人均0.5篇)的人数比例为P:①P < 50% 扣1分;②录用率< 10% 扣1分。 |
|
注1: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按照指标A标准考核。外语系、艺术系按照指标B标准考核。
注2:教师基本科研分:正高35分,副高25分,中级15分,初级5分,博士20分,硕士10分。
三、招生就业(权重占10%,由学生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就业工作
(60分) |
就业工作考核 |
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旅院〔2009〕105号)和当年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执行。在签约率和就业率达标的基础上可参与考核,否则考核不得分。绩效考核得分:90分以上得60分;80-89分得40分;70-79分得30分;60-69分得20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
招生工作
(40分) |
招生工作考核 |
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的意见》(浙旅院〔2009〕104号)和当年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执行。招生工作以考核报到率为主: 当年报到率达标得30分,超过计划指标得40分,低于计划指标不得分。 |
|
四、学生工作(权重占10%,由学生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学生管理
|
学生工作人员管理
(10分) |
班主任、辅导员队伍管理考核措施到位、工作有成效得10分,较好8分,一般4分,差0分。 |
|
学生日常管理
(10分) |
对学生违纪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或处分的扣3分/人次;
学生违纪行政处分率>2%,扣3分;
因学生不文明行为引起纠纷或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
学生缴费率未达到100%,扣3分。 |
|
新生始业教育工作
(10分) |
参照当年《阳光·坐标教育活动考核办法》执行,得分在90分以上,得10分;得分在80-89分,得8分;得分在70-79分,得6分;60-69分的得4分;得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
|
学生资助、评奖评优管理
(10分) |
审核不严,造成工作失误扣1分/人次,弄虚作假扣5分/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材料不齐或更新不及时扣1分/次;没有按规定完成助困工作的扣2分/次。 |
|
学生档案管理(10分) |
学生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好,得10分;一般,得5分。 |
|
心理健康教育(10分) |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或未按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法》处理问题,发生重大事故的扣10分,未妥善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而导致人员伤亡扣5分/人次,未及时上报学生发生心理问题扣2分/次。 |
|
团学管理(20分) |
① 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要求开展加4分;
② 按要求交总结、计划等文档加4分;
③ 获得学年先进团总支加4分;
④ 获得院级先进志愿者集体加4分;
⑤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的各类讲座、论坛等集体活动加1分/项。 |
|
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及重大学生活动(20分) |
① 扎实有效的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加5分;
② 有计划、有主题的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加5分 ;
③ 获得“四大节”组织奖加5分/次;
④ 获得团委组织的各类院级的集体奖各加2分/项。 |
|
五、师资建设工作(权重占10%,由人事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星光计划及“四大工程”实施情况
(50分) |
1.根据星光计划制订本系的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计划,并有行之有效的措施。
2.有效落实学院制定的分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有详实的实施资料。
3.星光计划及四大工程建设有显著成效,教师培养档案建设齐全。 |
1.优秀:15分;良好:10分;差:0分。
2.优秀:20分;良好:15分;差:0分。
3.优秀:15分;良好:10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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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工作
(10分) |
1.招聘程序规范。
2.根据年初人事处分解的人才招聘指标完成率。 |
1.招聘程序规范,计5分;比较规范,计3分;不规范,计0分。
2.招聘指标完成率100%,计5分;完成70%以上,计3分;完成70%以下,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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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建设
(10分) |
1.系部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有年度建设计划,针对团队成员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
2.建设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绩效明显,年度考核成果显著。 |
1.优秀:5分;良好:3分;差:0分。
2.优秀:5分;良好: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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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晋升指标
(R)(15分) |
根据人事处年初核定的指标数 |
1.100%完成,计15分;
2.70%≤R<100%,计10分;
3.R<70%,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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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职专业教师与专任专业教师比例(R)(15分) |
企业兼职专业教师数与专任专业教师数之比 |
R﹦1:1得15分; 0.8:1≤R<1:1得10分; 0.5:1≤R<0.8:1得5分;R<0.5:1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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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当年没有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引进计划考核分加入星光计划及“四大工程”实施情况考核。
六、党建工作(权重占10%,由组宣部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党员发展
(30分) |
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
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按时完成党员发展目标、质量高,发展程序与手续完备、报告及时,学生党员比例在每年6月和12月两个时间点达到本系在校生人数6%以上。共计60分,降一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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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和管理
(45分) |
1.完成“先锋工程”相应工作;
2.党员教育工作,按计划进行;
3.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党员汇报工作;
4. 严格党员管理,督促党员遵规守法,执行党纪条规。 做好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 |
按时保质完成“先锋工程”相关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好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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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得5分,如无计划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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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党员教育与管理,支部每半年组织党员上一堂党课。做好党员组织生活考勤,记录详实。完成工作目标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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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内容齐全,程序到位。共计4分。抽查档案,发现资料不全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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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党籍管理暂行规定》及时督促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手续齐全,记录详实。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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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记录完整,每半年与党委组宣部信息对接一次。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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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研究
(10分) |
开展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 |
开展党建研究,党员积极撰写发表党建研究文章。按要求完成党建思政论文数量(见学院党建思政论文评选通知),申报党建研究课题不少于一个。完成任务得10分。文章不足三篇或不申报课题不得分。论文在学院党建思政论文评选中获奖可加分,一篇加1分,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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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
建设
(15分) |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
围绕学院和本部门中心工作,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开展主题活动,活动有成效,逐步形成本系校园文化品牌。好10分,较好6分,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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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报、校网上积极投稿,办好本系二级网站。
好5分,较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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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事项 |
党员违纪违规 |
如发现党员违纪违规现象(以学院处分文件为准),发现一次总分扣2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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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企合作(权重占5%,由产学合作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企业、行业参与专业建设情况
(40分) |
年共同开发课程数(6分) |
每增或调整1门加2分,以净增或调整3门为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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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共同开发教材数(4分) |
每增1本加2分,以增2本为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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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10分) |
各系按照当年实习生人数,顶岗实习率达30%,为基本分6分,再每增1%加1分,上限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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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受毕业学生
(5分) |
各系按照当年毕业生人数,接受毕业生率达10%,为基本分3分,再每增1%加1分,上限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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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受教师挂职锻炼或为教师联系点(5分) |
该系本年度有1名挂职教师得2分,有2名挂职教师得4分,有3名挂职教师为得5分;或者有1个联系点得2分,有2个联系点得4分,有3个联系点得5分;上限为5分。(以派出年度为准,1个联系点=1名挂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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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业专家授课
(10分) |
以每学期40课时数为基准,基本分6分,每增加10课时加1分,上限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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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量
(20分) |
有协议的
合作单位量 |
每个专业都有1个合作单位为基准,基本分12分,以系为单位每增加1个合作单位加4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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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行业培训员工情况
(20分) |
年培训员工数
(人次) |
培训人次数占系当年10月份学生人数达10%,基本分12分,再每增1%加分2,上限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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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行业提供社会服务
(20分) |
为企业、行业提供
社会服务次数 |
每提供1次加1分,上限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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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考核C(表二):
年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社科部(基础部)目标管理考核表
部门: 负责人: 自查时间: 审核时间:
一、教学工作 (权重占55%,由教务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小计 |
教学常规管理
(45分) |
授课任务书的形成、落实
(5分) |
①迟交扣2分;②遗漏、错误等扣3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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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的时效性和质量
(5分) |
①迟交扣2分;②漏订扣2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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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院性停调课(5分) |
①以及时为基本要求,不及时扣2分/次课;②停调课总量≥2%扣3分,≥3%扣4分,≥4%扣5分;③8周内未补课时,每课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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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进度计划上交时效性与质量(5分) |
①迟交扣1分/门;②不交扣5分/门;③填写不齐全退回扣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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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部查教师教学差错及事故(人次)(5分) |
丙级扣3分/人次,乙级扣4分/人次,甲级扣5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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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命题时效性与质量
(5分) |
①迟交扣1分/门;②不符合规范出现较大失误的,扣3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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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5分) |
①没有达到每4周1次,扣3分/次;②没有完成学院布置的专题教研活动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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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课、观摩课、公开课开展情况(4分) |
每学年不能少于2次,每少1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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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3分) |
以上一学年为基数,新增公选课加0.5分/门,减少扣0.5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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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时效性与质量(3分) |
①迟交扣3分;②错误扣1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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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
(35分) |
院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10分) |
按听课结果统计(以一般为基准),优秀加3分/人次,良好加1分/人次,较差扣5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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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10分) |
①以每月随堂评价教师1次/人为基准,增加加1分/人次,减少扣2分/人次,依序类推;②评价结果按学期分析,呈均匀态此项不得分;③材料缺乏真实性,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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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网上测评
(15分) |
将两学期测评结果进行全校平均,平均分以下少0.2(含)以内,扣1分;少0.2~0.4(含),扣2分;依次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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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成果
(20分) |
课程建设成果 |
①新增精品课程,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②新增院级建设课程,加1分/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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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项目 |
①新增主编1分/本,编著2分/本,专著5分/本;②新增重点、规划教材(门),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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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参与情况 |
教改课题立项,院一般加1分/项,院重点加3分/项,厅局级加5分/项,省级加8分/项,国家级加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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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成果 |
新增教学成果奖三、二、一等奖(项),院级加2分、3分、5分,省级加3分、5分、8分,国家级加8分、10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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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育比赛 |
新增体育比赛获奖(项),省级1、2、3、4、5、6、7、8分,国家级3、4、5、6、7、8、9、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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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指标分和指标内涵分中,如果累计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设定分值计;累计分值小于0分的,以0分计。
二、科研工作(权重占15%,由科研处考核) 权重后得分: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计分标准 |
得分 |
平均工作量
(40分) |
教师的平均科研工作量 |
①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的计分原则,计算全院(8个教学系部)平均分和各系(部)平均分;②平均分在全院平均分的基础上,每增加10%,加5分;③平均分在全院平均分的基础上,每减少10%,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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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工作量
(30分) |
教师完成基本科研分的人数比例 |
科研考核最低标准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的“基本科研分”要求执行。设教师完成基本科研分的人数比例为P:①55% ≤ P < 60% 扣5分;②50% ≤ P < 55% 扣10分;③45% ≤ P < 50% 扣15分;④ P < 45% 扣20分;⑤无故不能按期结题或中止研究的,每个项目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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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获奖
(20分) |
厅局级及以上科技获奖 |
参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及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和科研成果奖排名加权系数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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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工作量
(10分) |
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报》投稿数和录用率 |
设教师为学院学报投稿数达到最低标准(每年人均0.5篇)的人数比例为P: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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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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