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1/11/15      被阅览数: 次     供稿: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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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财务工作制度

(浙旅院财〔2010132号)

 

 财务工作是学院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建设、人才培养及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使学院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学院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学院近期和远的发展规划,结合旅游教育自身的特点,规范地、科学地、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学院的各项资金,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学院的发展建设、人才培养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二、财务工作机构和人员

学院单独设置财务处。财务处是学院财务和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法定代表人)、院长室的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财务处负责人协助院长管理学院的财务工作,负责处理与财务资金有关的日常事务。

财务处设有主办会计、会计和出纳等工作岗位,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处理学院的各项财务会计务。学院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财会人员,业务上受学院财务处的领导。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有责任对所属独立核算的二级财务、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投资企业财务,进行财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三、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财会人员应具备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提高技能、保守秘密、文明服务的职业道德。

2.根据学院年度财力、省财政要求及学院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编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及二级管理经费预算,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

3.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及费用报销规定,认真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各项费用应拒绝支付。

4.遵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记、算、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对资产及资金的管理,做到账账表、实、证相符。

5.及时编制学院年度决算及二级经费决算报表,并进行全面和真实的财务决算分析。认真总结财务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

6.加强学院经费预算的执行管理及部门二级经费的管理;加强对学院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日常开支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额,按规定范围使用现金;做到支票和法人印鉴的分别

保管。做好会计凭证、本、报表等资料的安全归档

8.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9.本制度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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