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服务体系,结合学校实际,特编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办公室。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教职员工、在校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可在信息公开网站查阅《目录》,或是到学校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1.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http://www.tourzj.edu.cn/,主要在信息公开专栏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公开。

2.根据需要通过编印制度汇编、教师手册、学生手册、年鉴等文本形式公开,置于学校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图书馆、学生事务中心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

3.学校信息公开还将采用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主要包括校报校刊、校内广播、校园网、OA办公平台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教职员工、在校生和其他相关主体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由学校办公室受理;周一至周五的8:3016:00(节假日除外)为受理时间。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校务信息,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tourzj.edu.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各职能部门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2)传真或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的受理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来电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学校办公室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办公室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的职能部门,及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办公室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571-82876945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邮编:311231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