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1/11/15      被阅览数: 次     供稿: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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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在校生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

(浙旅职院办〔200740号)

 

各处(室、部)、系(院、部):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为全面提高我院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落实“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要求,加强和完善我院职业资格证书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 归口管理、规范操作

(二)考培分离

(三)鉴定所收支单列

二、实施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学生。

    (二)学生在毕业时除获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外,须至少获取一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增强就业能力。

(三)在校生所学专业与国家职业标准岗位、工种不对应的,或超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认证范围的,可选择相近职业,申报初级技能鉴定。

(四)各系部学生应根据学院鉴定所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岗位资格认证的名称,报考对应的资格证书。若学生想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其它岗位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或资格认证,需本人向学院鉴定所提出申请同意,并由个人承担相应费用。

三、鉴定类别

(一)A类为学院鉴定所常规鉴定,包括: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等八个工种。鉴定等级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二)B类为全国统考类鉴定,包括:人力资源师、秘书、公关、单证员、报关员、导游证、出国领队、信息技术处理员等八个工种。

    (三)C类为其它考证:助理会展师、景区服务与管理、乐器或声乐、维修电工、电算会计、普通话等六个工种。

四、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应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学生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转化为相应的学分。

(二)各院系必须正确界定各专业学生必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等级,并积极引导学生报考。

(三)由学院鉴定所统筹安排全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及资格认证,并发布考试通知。

(四)鉴定所根据职业技能及岗位资格认证要求,在每次具体实施前,协同相关院(系)专业师资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

(五)学院鉴定所按照操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考证工作,严把质量关。

五、鉴定费用

根据学院办公会议精神,学生首次报考与专业相对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岗位资格认证证书,其考证费用由学院补助。除此之外,若学生报考多个职业技能鉴定或岗位资格认证证书,需由个人承担有关费用,由鉴定所按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开具发票。

六、说明

(一)A类学院常规鉴定申报说明

1. 凡列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试点专业(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饪师)的学生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可免理论考试,并由教务处或任课老师出具该学生的学年成绩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成绩,其余专业学生报考,需加试理论。

2. 学生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可申请参加本专业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或参加其它工种的初级鉴定;若在进入本院前已经取得

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可以申请参加

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3. 申报第二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报考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若持有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报考高一级职业技能鉴定。

本专业证书

其它申报专业证书

原持有证书

可申报工种

原持有证书

可申报工种

中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中级

中级

高级

中级

高级

(二)B类全国统考类鉴定申报说明

    人力资源师、秘书、公关等工种的考试时间分别为每年的5月份、10月份各一次。单证员、报关员的考试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份、10月份各一次。导游证考试为每年的1112月份。出国领队的考证为每年的56月份。

(三)C类其它考证申报说明

1. 助理会展师、景区服务与管理、乐器或声乐、维修电工、电算会计、可以根据学院的教学计划随时开考。

  2. 乐器或者声乐的考试对象主要为表演艺术专业的学生,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报考一级到十级的鉴定。

3. 电算会计的考证由鉴定所提前上报有关部门,即可开考。

4. 导游(含外语导游)、出国领队考证委托学院教务处负责;普通话考证委托基础部负责。具体负责部门在每次考证结束后,应将详细考证文档交鉴定所一份,以备统计、核查。

七、其它

    (一)本办法由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各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汇总


附件1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各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汇总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在系部

资格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

颁证部门

职能部门

考证时间

主管部门收取费用

鉴定所考务费

1

会计

酒店管理学院

会计电算化

初级

省财政厅
国家财政部

学院鉴定所

第四、五

50

20

2

人力资源管理

秘书、公关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六

50

100

3

酒店管理

主管、领班证

资格证书

省旅游局

第三

50

20

4

酒店工程维护与管理

维修电工

初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三

50

100

5

酒店管理

前厅、客房、餐饮*、调酒师*

初级中级
高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六

初级50元中级60元高级70

100元另加原料费按实收取。带*的专业需加20元理论费。

6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烹)

中式烹饪师、中式面点

初级中级
高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六

同上

同上

7

烹饪工艺与营养(面点)

中、西式面点师*

初级中级
高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六

同上

同上

8

西餐烹饪工艺

西烹、西式面点师*

初级中级
高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六

同上

同上

9

计算机信息管理

旅管系

信息处理技术员

初级

国家人事部

第三

118

20

10

导游

导游(普通话)、出国领队

资格证

国家旅游局

教务处

导游1112月出国领队56

导游305元出国领队1560

 

11

旅行社经营与管理

导游证(普通话)、部门经理

资格证

国家旅游局

导游 1112月、部门经理第四学期

导游305

 

12

会展管理与策划

规划系

助理会展师

资格证

浙江省

旅游局

学院鉴定所

第二或第三学期

50

20

13

景区开发与管理

景区服务与管理资格证

浙江省

旅游局

第二或第三学期

50

20

14

旅游英语、日语、韩语、俄语

外语系

秘书、单证员、报关员

资格证

省经贸厅

单证员3月份、报关员115日、导游11—12月、出国领队5—6

报关员160元、单证员100元、导游305、秘书50

单证员、报关员20元、秘书100

导游(外语)、出国领队

国家旅游局

教务处

15

空中乘务

艺术系

普通话

由专业定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基础部

第五、六学期

65

 

16

表演艺术

声乐或器乐

一级

浙江省音协

学院鉴定所

第五、六学期

一级70元二级85元三级9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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