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管理的意见
(浙旅职院成〔2007〕190号 )
各处(室、部、委)、系(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非学历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发挥学院在旅游职业教育方面的优势,做好旅游人才培养工作,同时确保我院成人教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及日常管理
1. 统一管理
非学历教育统一归口成人教育学院管理,成人教育学院全面负责学院各类研讨班、岗位培训和其它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成人教育学院应对各期培训进行跟踪管理,考核教学实施情况,做好教师评估工作。
2. 工作配合
成人教育学院以教学任务单形式发函至各系(院、部),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选派优秀教师,报成人教育学院审核确认(详见附件)。为保证培训班顺利开展,凡涉及食宿安排,教室、多媒体设备、图书、体育器材借用等方面的需要,由成人教育学院以书面形式与各职能部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各项资源。
3. 培训申请
各系(院、部)办班须事前向成人教育学院提出办班书面申请,填写办班申请表(详见附件1),校内外培训经成人教育学院及分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班,严禁先办班后报告。师资由所在系(院、部)内部统一调配,不得跨系(院、部)聘用(特殊情况须由分管院长审批同意)。
学院鼓励各系(院、部)利用专业教学团队力量参与企业培训工作;鼓励各系(院、部)在培训中打造优秀的培训师资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有组织的企业培训工作。反对教师未经学院批准擅自组织企业培训工作,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学员管理
成人教育学院结合培训班学员特点制定出详尽的“培训生管理制度”,与培训单位一起做好学员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详见附件)。在校期间,严格要求所有学员遵守学院各项规定,规范培训考试制度。学员学习(培训)期满,符合相关要求,由成人教育学院会同有关部门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三、财务管理
1. 课时统计,费用发放
成人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所有课时将计入教师职称评定时工作量考核。每月月底一周,任课教师须到成人教育学院填写“课时费统计发放表”,逾期将由成人教育学院代为填写。课时费严格按照“成人教育学院分配制度”核算、统计,按月发放,由学院财务部门定期统一打入教师工作卡内。
2. 培训费用收缴
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成人教育学院代表学院与培训单位协商拟订,在学院财务部门审核认可以后,双方签定正式“委托培训协议书”,一式两份。学院财务根据协议书所列项目收费,并开具发票。由于实际工作需要,提前支出培训成本或开具发票等,成人教育学院须书面说明,得到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院财务部门协助操作。
3. 收费及收益分配
为严格执行学院财务纪律,所有校内外培训办班,其费用均纳入学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由学院财务统一出具收据,各系(院、部)校内培训办班,收入30%上缴学院财务,70%由各系(院、部)使用;校外培训办班,收入15%上缴学院财务,85%由各系(院、部)使用。
四、本实施办法自2007年9月1日始执行。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__________系(院、部)举办培训班申请表
2.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及内部分配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
__________系(院、部)举办培训班申请表
盖章:
基 本 情 况 |
培训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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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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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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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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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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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情 况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数量 |
金额小计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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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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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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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预 算 |
项目名称 |
支出标准 |
数量 |
金额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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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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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总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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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学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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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部)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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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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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计划(可另附表) |
日 期 |
上课时间 |
课 程 |
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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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责任人: 联系电话: |
成
教
院
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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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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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院
长
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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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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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加强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及内部分配制度的
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在不断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以“服务企业、热心公益、回馈社会”为宗旨,一直来,为各地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类旅游企业,以及相关服务性行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不仅为学院打响了品牌、树立了口碑,也为在校教师产学研结合搭建起良好的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非学历教育工作,规范教学工作及培训办班的流程,做大做强非学历教育,特修订成教院教学工作管理及内部分配制度实施办法。
一、成教院培训工作流程
(一)成教院培训工作主要内容:
序号 |
内 容 |
完成时间 |
1 |
与培训单位沟通培训细节,了解培训意向及具体要求 |
开班前三周内 |
2 |
发函教学任务单至各系部,由系部协助选派教师 |
开班前二周内 |
3 |
与培训单位签定培训协议书,落实具体培训时间与地点 |
开班前二周内 |
4 |
课程表(包括培训要求)编排及下发 |
开班前一周内 |
5 |
下发授课单至各系部办公室存档 |
开班前一周内 |
6 |
开班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并检查 |
开班前 |
7 |
教学过程跟踪及调整 |
培训期间 |
8 |
试卷审核及印刷 |
培训结束前二天内 |
9 |
安排考试与教学质量考核 |
培训结束前 |
10 |
试卷批阅,教学情况汇总 |
考试结束后二周内 |
11 |
跟进培训班缴费及发票开具 |
培训结束后二周内 |
12 |
统计课时,核算课时成本 |
培训结束后二周内 |
13 |
培训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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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 |
(二)成教院培训工作流程
1. 课表编制
根据培训单位要求,成教院初步确定培训课程或讲座主题→成教院发函教学任务单至各系各系(院、部),各系(院、部)协助选派任课教师,并报成教院确认→成教院根据最终确定的培训时间及各系(院、部)安排的任课教师,编制课程表→成教院将课程表与授课单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系(院、部),并实行签收制度(如表1所示)
表1 各类成教教务通知下发签收表
时间 |
文件/通知主题 |
系部 |
签收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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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教务部门在签收之后即表示收到通知,并保证按要求落实到相关人员。 |
2. 提供课件与出卷
根据培训单位要求,任课教师在培训开班前一周内向成教院提供课件资料→成教院向培训单位提供课件或复印所需份数发于学员→任课老师在培训结束前二天完成出卷工作,将电子稿发至成教院邮箱
3. 请假
成教课程与学院会议或重要活动相冲突,由成教院起草书面请假条提交会议或重要活动主办部门审批→成教院将请假结果及时告知任课教师
4、调课安排
成教课程与学院常规课程相冲突,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调课申请表》→系(院、部)主任签署意见→2节课报教务处审批(4节课及以上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课程调整情况及时反馈至成教院
二、各系(院、部)协助成教院做好培训教学工作
1. 教师选派
各系(院、部)兼职成教秘书将成教院教学任务单下发至各教研室→各教研室根据任务单所列明的培训课程、讲座主题或其他要求,选派教师→各系(院、部)在一周内将教师选派情况反馈至成教院
2. 课表下发、授课单存档
各系(院、部)成教秘书将课表下发至各教研室,授课单由办公室存档→通知各任课教师核对上课时间及地点→将课表下发情况及时反馈至成教院→成教院就合理原因适当调整课表,各系(院、部)教务部门及时下发新课表
3. 任课教师工作流程
任课教师核对上课时间与地点,确认培训对象、培训课程或讲座主题→制做课件,根据培训单位需要,培训前一周向成教院提供课件资料→授课→培训班结束前二天完成出卷工作,发至成教院邮箱内→阅卷,并交至成教院
三、各系(院、部)办班审批流程
各系(院、部)提前填写“办班申请表”(详见附表一)→交成教院与成教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办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班教学计划、学生名册、经费收支等有关资料汇总上交成教院→财务结算
四、培训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持正常教学次序,确保教学质量,规范培训生学习与生活管理,成教学院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望各位学员严格遵守。
1. 准时上下课,不无故旷课、缺课,如因特殊原因缺席,须事先征得带队老师和班主任或班长的同意。
2. 尊敬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做好课堂笔记,遇有疑问,可举手发问,请老师及时给予解答,课后做好所学课程的复习和预习工作。
3. 上课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禁止拨打或接听电话,请将手机调整至震动位置,以免影响上课次序;请勿吸烟,保持空气清洁。
4. 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严格规范个人言行,礼貌待人接物,妥善处理好同学间、师生间关系,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努力提高个人职业素养。
5. 按照学院规定作息时间表进行学习、生活。晚上不得在外私自留宿不归,寝室长应每天对本室人员履行点名手续。班长对班级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成教学院、班主任报告。
6. 学员课后可以凭学员证在学院图书馆阅览室阅览书籍;成教学院将为学员提供部分体育运动器材。
7. 爱护学院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在寝室私用各类电器,确保人身安全。
8. 注意个人仪表仪容,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时刻保持学习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卫生。
9. 离校时按照宿舍管理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成教院内部分配制度实施办法
地点 |
职 称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杭州市区 |
60 |
80 |
100 |
杭州市外 |
80 |
100 |
120 |
注:1. 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
2. 课时统计以成教院课表课时为准。
3. 课时计算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课时量计入教师职称评定时工作量考核。
4. 出卷(AB卷)100元/份;阅卷50元/班;监考50元/场。
5. 外出授课车旅费报销按照学院财务部门报销要求执行。
6. 授课期间餐贴15元/餐发放(不含早餐),如培训单位提供就餐,餐贴不再另发。
7. 外请教师课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