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毕业生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浙旅院学〔2009〕108号 )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需求,做好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设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毕业生基层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层就业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一、重要意义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影响日益明显。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基层特别是地、县的企业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有利于毕业生的事业发展,有利于改善基层单位的人才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和全省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就业基金来源
学校每年从学院经费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资助等级和金额
根据申请资助对象到基层就业的地区、申请者经济困难状况、就业签约时间及在校表现等情况划分等级。具体见《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等级划分标准表》。
五、申请受理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初审后,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进行审核、汇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二)由财务处根据院领导审批后的名单,直接发给资助对象。
(三)学生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毕业生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六、监督管理
(一)学生处负责基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
(二)资助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资助的,将依
法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毕业生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等级划分标准表
附件1: |
|
|
|
|
|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毕业生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时间 |
|
所在专业 |
|
班级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是,则说明困难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所在地 |
省 市 县 镇(乡) |
单位联系人 |
|
单位联系电话 |
|
所在系初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基层就业专项资金等级划分标准 |
等级 |
划分标准 |
资助金额(元) |
签约时间 |
3月30日前 |
4月30日前 |
5月30日前 |
一等 |
衢州地区: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江山市; 杭州地区:建德市、淳安县; 台州地区:天台县、仙居县、玉环县、三门县; 温州地区:平阳县、泰顺县、洞头县、苍南县、文成县; 丽水地区:龙泉市、缙云县、青田县、云和县、遂昌县、松阳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 金华地区:武义县、磐安县; 舟山地区:岱山县、嵊泗县; |
2000-3000 |
3000 |
2500 |
2000 |
二等 |
衢州地区:衢江区、柯城区; 杭州地区:桐庐县; 湖州地区:长兴县、安吉县; 嘉兴地区:嘉善县、海盐县; 宁波地区:宁海县、象山县; 绍兴地区:新昌县、嵊州市; 台州地区:温岭市; 温州地区:永嘉县; 丽水地区:莲都区; 金华地区:浦江县、永康市、兰溪市; |
1000-2000 |
2000 |
1500 |
1000 |
三等 |
杭州地区:临安市、富阳市; 湖州地区:德清县; 嘉兴地区: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 宁波地区: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 绍兴地区:诸暨市、上虞市、绍兴县; 台州地区:临海市; 金华地区:婺城区、金东区、义乌市、东阳市; 舟山地区:定海区、普陀区 |
500-1000 |
1000 |
800 |
500 |
注:1.5月30日以后签约的不予资助。 |
|
|
|
|
2.签约后改派者原则上不予资助。已资助的,将予以回收。 |
|
|
|
|
3.生源地外省的学生视情况确定资助标准。 |
|
|
|
|
4.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视情况予以升级处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