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级学生2012学年缴费方法



发布时间: 2012/06/27      被阅览数: 次     供稿: 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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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我院学生须在开学前及时交纳学费等各项费用,现将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同学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学费等各项费用。
    1、在浙江省内缴费的方法: 
    (1)同学们凭学号,到建设银行全省各地储蓄网点的柜台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缴费时须告知本人的学号(学生证上号码)及学院的编码08112(也可报学院名称查询) ,并在开学时将缴款凭单带到学院,以便查询。
    (2)同学也可进入建行网站www.ccb.com—登陆个人网上银行—点击缴费支付选项卡—再次单击缴费支付选项卡下方缴费支付—选择收费地区:浙江省,缴费支付项目类别:报名教育类,收费单位:代缴学费,缴费内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号:填写本人学号后单击下一步—核对信息后缴费(银行卡必须为省内开户的建行卡)
    (3)2012年8月30日前通过以上两种方法缴费成功的学生,学院财务处将在开学后20天内将收费发票发放至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转发给学生。
    2、在浙江省外缴费的方法:
    可在全国任意银行的储蓄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按收费标准电汇至学院的缴费账户。应注意的事项:
    (1)交款单位栏内填写学生本人的姓名及学号,否则无法查询缴费人,也无法打印发票。
    (2)收款单位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全称:浙江省建行高新支行;帐号:33001616735050009001;建行汇款行号:53590,非建行汇款行号105331008004。
    (3)用电汇形式缴费的学生,开学后3天内必须需将银行电汇凭证带到学院财务处以换取收费发票,以确认该学生已缴清费用。
    3、其他缴款方式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用以上方法缴费的同学,可到学院事务中心刷卡缴费(POS机不可刷信用卡)。因现场需要排队,请同学尽可能通过银行缴费。
    二、按时、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等费用是每一位同学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前提条件。欠费学生需同时缴纳欠缴学费和当年学费,请各位学生按照各自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在开学报到前通过以上方式一次性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登陆http://60.191.79.166:8828/EducationManager/可查询学生缴费标准及缴费情况,查询用户名为学号,类型选择学生,密码为空。如收费标准不符合本人实际情况,请直接联系财务处。
    三、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遇当地银行不能办理网点缴费,请当地银行直接与杭州市建行高新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62881、0571-88866592。也可咨询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71-82838080、0571-82607612、0571-8283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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