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规范



发布时间: 2011/11/15      被阅览数: 次     供稿: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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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浙旅院教〔2009131号)

 

课堂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施教书育人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认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特制定本规范。

 

一、准备

1.教师上课前要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认真备课,写好教案,采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要认真制作课件。每位教师必须要有提前一周的备课量。教案格式以学院规定文本为准。

2.任课教师要通过学期初与学期中的师生对话及相关途径,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针对学生的特点与学习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

3.教师上课前,应做好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具、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4.教师必须在上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请提前10分钟达到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学生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5.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学进度表、教材、教案、学生点名册及随堂所需教具。

 

二、授课

1.开课开始,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本课程基本情况,包括课程性质、考核方式、方法及其他要求等。

2.坚持课堂教学内容与社会主义办学、与社会文明道德的一致性,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在保证教学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注意扩展更新教学内容。

3. 倡导科学、合理地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倡案例法、讨论式、启发式等多种课堂教学方法。

4.使用规范语言,声音洪亮,切忌语言粗俗,不得带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语言

5.板书(或课件)工整规范,清楚适当。

6.教师应努力激发学生对所学课程及专业的兴趣,鼓励学生积极了解课程及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教师要积极创造课堂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参与思考和讨论,并用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学生予以积极鼓励。要重视教学效果的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

8.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适当为学生推荐课外参考资料及文献。

9.教师应按教学大纲安排上课,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更的,须经系(部)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0.教师实际授课进度应与教学进度表基本一致。

三、课堂教学纪律

1.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态端正,举止文雅,言行文明。

2. 教师应坚持站立讲课,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坐着讲课。

3.遵守课堂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延长上课时间;实践、操作课程如确因课程需要,变更上课时间的,需预报教务处审批。

4.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串课、私自请他人代课或更换上课地点,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5. 课堂严禁使用和开启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在课堂中会客、用餐、吸烟及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6. 教师不得以学生讨论或看书思考等为由随意离开教学场地。

7. 严格考勤纪律,每次上课必须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并记录在案;对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学生要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严重者要请出课堂。

8. 学生缺课时数达到1/3者,应及时通报该班所属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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